為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等有關部門文件精神,確保師生安全,切實提高研學旅行活動實效,北京市教育委員會起草了《關于加強全市中小學研學旅行管理的通知》(征求意見稿),現(xiàn)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
征求意見稿中哪些內容值得關注?我們劃出重點,誠邀您仔細閱讀并提出寶貴意見???
關注一、小學原則上不出京中學原則上不出境
各區(qū)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,落實對轄區(qū)中小學研學旅行活動的管理職責,指導小學原則上不出京、中學原則上不出境開展研學旅行活動。
建立完善管理規(guī)范、責任清晰、部門協(xié)同、保障安全的研學旅行工作機制,研制區(qū)級管理制度。
統(tǒng)籌推進區(qū)域內研學旅行基地建設。
關注二、兩種形式開展研學旅行
學校自行開展研學旅行的,要根據(jù)需要配備一定比例教師和安全員,也可吸收少數(shù)家長作為志愿者,負責學生活動管理和安全保障,與家長簽訂協(xié)議書,明確學校、家長、學生的責任權利。
學校委托開展研學旅行的,應選擇依法注冊并符合相關行業(yè)標準(參照國家文化和旅游局頒布的《研學旅行服務規(guī)范(LB/T 054-2016)》)的旅行服務機構作為研學旅行活動承辦方,并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協(xié)議。
關注三、簽訂協(xié)議書并公開費用收支情況
學校在組織研學旅行活動前,要通過召開家長會或致家長一封信等形式告知家長活動目的、時間安排、出行線路、學習內容和注意事項等信息,應與家長簽訂協(xié)議書,明確學校、家長、學生的責任和權利。
加強和規(guī)范研學旅行收費,嚴格執(zhí)行有關收費政策,向家長公開費用收支情況。
關注四、不得與學生升學、畢業(yè)掛鉤
學校組織出京研學旅行活動,應堅持學生和家長自愿原則,不得將學生參加出京研學旅行活動情況作為學校教育評價的依據(jù)和標準,不得與學生升學、畢業(yè)掛鉤。
學校應為不參加活動的學生提供相關課程學習機會,確保學習效果。
關注五、確保學生 “旅有所研(學)”避免“只旅不學”
學校要加強研學旅行組織過程管理,行前做好活動設計與安排,行中做好活動組織與管理,行后做好教育效果的固化與提升。
完善研學旅行評價機制,對學生參加研學旅行的情況和成效進行科學評價。
不得以組織研學旅行為名開展變相旅游,確保學生“游有所研”“旅有所學”,避免“只旅不學”。
關注六、制定保障方案加強應急管理
各區(qū)教委和中小學要制定科學有效的研學旅行安全保障方案,強化各項安全工作的落實。
學校要主動監(jiān)督承辦方選擇的食宿、交通等服務供應方的資格資質、服務內容、安全條件等情況。
研學旅行活動一般應由校級領導帶隊,配齊配足安全保障力量?;顒忧?,學校要對師生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和公共衛(wèi)生教育。
學校要加強應急管理,明確學生生病或受傷等應急情況處理流程,做好突發(fā)事件應急處置演練,提高應急響應能力。
此次征求意見時間截至2021年1月22日,歡迎您以電子郵件或傳真形式具名提出意見建議。
電子郵件:jw_jjyc@jw.beijing.gov.cn
傳真號碼:010-66074792(自動接收)
以下為《關于加強全市中小學研學旅行管理的通知》(征求意見稿)全文:
關于加強全市中小學研學旅行
管理的通知
(征求意見稿)
為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等11部門《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意見》(教基一[2016]8號)有關精神,確保師生安全,切實提升活動實效,現(xiàn)就學校研學旅行組織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。
一、規(guī)范組織管理
1. 各區(qū)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,落實對轄區(qū)中小學研學旅行活動的管理職責,指導小學原則上不出京、中學原則上不出境開展研學旅行活動。建立完善管理規(guī)范、責任清晰、部門協(xié)同、保障安全的研學旅行工作機制,研制區(qū)級管理制度。統(tǒng)籌推進區(qū)域內研學旅行基地建設。
2. 各學校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,緊扣立德樹人根本任務,將研學旅行活動納入學校學年工作計劃,堅持面向全體,以學定行。在研學旅行組織實施前,學校應向區(qū)教委提交組織方案、安全和應急處置預案等材料,報所屬區(qū)教委審核備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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