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為切實做好寒假工作,確保師生安全,根據北京市區(qū)有關部署,海淀區(qū)發(fā)布了2019年民辦中小學、幼兒園、培訓機構寒假工作要求通知。
海淀區(qū)關于做好民辦中小學、幼兒園、培訓機構2019年寒假工作通知
一、提高認識,加強領導
各單位主要領導要高度重視寒假安全工作,切實提高對寒假工作的認識,落實單位法人主體責任,堅持預防為主,加強統籌謀劃,關注薄弱環(huán)節(jié),落實隱患排查整改,堅決防范和遏制寒假期間及開學前后重特大事故發(fā)生。
二、隱患排查,整改到位
嚴格落實1月15日市教委《關于進一步加強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安全管理的通知》要求,按照《北京市民辦教育培訓機構辦學標準(暫行)》,培訓機構必須符合面積要求和安全條件的固定場所,確保不擁擠、易疏散、不得使用民宅、地下室作為辦學場所。
嚴防重大安全生產事故、交通事故、食物中毒、火災、爆炸、重大疫病等發(fā)生。迅速組織開展安全自查,重點檢查用電、用氣和配電室、實驗室、電教室、食堂、宿舍、工地、學生活動場所、出租房等重點場所。對排查出的隱患要立查立改,做到排查、整改、驗收閉環(huán)管理,確保不留隱患。對危險化學物品的安全使用和存放要高度重視,按有關規(guī)定進行點驗保管和安全處置。檢查校園監(jiān)控設備,對圖像不清晰、拍攝位置偏差的及時更換、調整,確保寒假期間設備正常運轉。
三、突出重點工作,積極主動預防
1.做好火災防控。結合寒假期間火災規(guī)律特點,嚴格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安全管理。嚴禁校內吸煙、使用大功率電器、違規(guī)存放液化石油氣罐、電動車校內充電等不安全行為;加強對用電線路的檢修,做好各種用電設施及大功率設備的日常維護,杜絕超負荷使用;暢通消防通道,嚴禁在樓道、樓梯間擺放雜物,保證安全門開啟,安全通道暢通。
2.做好假期活動的安全保障。要遵照執(zhí)行《海淀區(qū)教育系統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備案管理辦法(試行)》,經學校校務會研究決定報區(qū)教委備案后方可開展活動。各校校長作為學校統一組織活動的第一責任人,要按照“誰主管誰負責,誰組織誰負責”的原則,對活動各環(huán)節(jié)統籌把控,將各項安全責任落實到人,提前勘察活動現場、制定應急預案、配備醫(yī)務人員、選擇具有資質的交通工具、保障學生食宿安全。外出前要時刻關注出行目的地的天氣預報和相關氣象災害預警,提前做好防范工作,不要組織學生到不安全的場所活動,確保學生參加活動全過程安全。
3.加強校園治安管理。各單位要教育師生離家外出應及時關門關窗,不給壞人留下可乘之機。學校要加強巡邏,特別是加強夜間和易發(fā)案件部位的巡邏,寒假期間要加大巡邏密度,防止出現無人看管的情況。各單位要嚴格校門管理,嚴防外來人員無故進入校園。保安員晝夜值班,嚴禁脫崗,禁止在校內飲酒吸煙,留宿外人。
4.加強學校安全生產工作。嚴格管理學校安全生產工作涉及水、電、氣運行和校內建設工地安全管理。要加強管理和檢查,落實責任。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安全生產的相關規(guī)定和施工程序進行施工,監(jiān)理單位必須在場,同時派專人加強對校園內施工現場和工地周邊的監(jiān)管,讓學生及其他非施工人員遠離施工工地現場。在水、電、氣的檢修過程中要杜絕中毒、觸電等人身傷亡事故。
5.加強校園交通安全工作。利用各種形式對學生及家長進行交通安全教育,要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,未滿12周歲兒童禁止騎行自行車上路。通過學校和家庭的緊密配合,以避免假期對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失管、失控的局面,確保學生在寒假期間的交通安全。
6.做好校園食品安全工作。按照《市教委關于切實做好2018年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京教勤〔2018〕6號)要求,做好新學期學校食品安全工作。
四、嚴禁開辦違規(guī)招生行為,營造良好辦學環(huán)境
嚴禁中小學、校外培訓機構以校園開放日、冬令營等名義變相提前招生,干擾教學和入學秩序,避免造成不良影響。
為持續(xù)推進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,進一步規(guī)范義務教育入學,根據北京市教委工作要求,請各單位落實以下工作要求:
1、各民辦中小學、民辦培訓機構應嚴格執(zhí)行市區(qū)教委統一規(guī)定的時間表和工作程序,民辦中小學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。嚴禁任何學校(含民辦中小學,下同)提前招生、違規(guī)招生。
2、義務教育入學工作啟動前,任何民辦中小學、民辦培訓機構不得面向幼兒園、小學畢業(yè)年級學生和家長組織校園開放日、冬夏令營等各類活動變向提前招生,不得開展相關宣傳和報名工作。
3、義務教育入學工作啟動后舉行校園開放日等活動的須向區(qū)教委相關部門備案活動方案。嚴禁任何民辦中小學、民辦培訓機構舉辦各類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校園開放日、冬夏令營和培訓班。嚴禁組織任何形式的 、測試和 選拔學生,嚴禁將各種 成績、獎勵證書作為入學依據。
4、嚴禁任何民辦中小學、民辦培訓機構,通過入學政策解讀、咨詢、講座等曲解入學政策,炒作學校排名,培訓成績與入學掛鉤,制造家長焦慮。
5、對存在違規(guī)行為的民辦中小學,視情節(jié)輕重給予通報批評、減少招生計劃、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。
6、對存在違規(guī)行為的民辦培訓機構,視情節(jié)輕重給予警告、罰款,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,并納入信用黑名單。
區(qū)教委將加大檢查工作力度,一經發(fā)現違規(guī)行為,將嚴肅查處,關聯2018年檢結果,依法啟動教育行政處罰。請各民辦中小學、培訓機構嚴格自律,規(guī)范招生工作,依法合規(guī)辦學。
五、做好應急處置,加強假期值班
為確保2019年寒假期間安全穩(wěn)定,請各單位安排工作人員值班,各單位法人、校長寒假期間要保持手機24小時開機,遇到緊急情況要迅速處理,及時報告,做到不瞞報、不遲報,并在30分鐘以內口頭形式1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上報教委值班室。
教委值班室電話(24小時)88487306 ,傳真 884873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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